非师范教育类考生为何需要补修教育学等课程?
- 时间:
- 2024-05-08 16:35:43
- 作者:
- 刘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




按照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: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,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、心理学等课程。学习和掌握教育学、心理学知识,并能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自觉地运用,是教师职业所要求的,它有助于认识教育教学工作的性质、特点和规律,了解教育对象的心理活动规律和心理发展特征,从而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,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,克服盲目性,增强针对性,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。
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,须参加教育学、心理学补修和测试。申请中等职业学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,培训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共同组织,每学科培训不少于32学时。培训结束后,全省统一组织考试,成绩合格者发《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》,《合格证》5年内有效。